《返朴归真》


  译 序

■ 第一章 从是与非探求宇宙的意义

  1.1 天理与人理

  1.2 不尽同意

  1.3 这律的确存在

■ 第二章 基督徒信的是什么

  2.1.两个不同的上帝观

  2.2.登陆地球

  2.3.教人吃惊的替代

■ 第三章 基督徒的为人

  3.1. 德行一二叁

  3.2.“基本德性”

  3.3.社会道德

  3.4.道德与精神分析

  3.5.德性

  3.6.基督教的婚姻

■ 第四章 超越自我

  4.1.“造"的和“生"

  4.2. 位一体的上帝

  4.3. 时间与超越时间

  4.4.善的感染

  4.5.坚强的玩具兵

  4.6.两个小注

 

 

 

  1.4.在“人理”後面是什麽?

  1.5.我们内心不安的理由

 

 

  2.4.全十美的替罪者

  2.5.脚踏实地作结论

 

 

  3.7.宽恕

  3.8.大罪

  3.9.

  3.10.盼望

  3.11.信德

  3.12.再论信德

 

  4.7. 让我们也假扮一下

 4.8.接受基督信仰难吗?

  4.9.计算代价

  4.10.做好人还是新人

  4.11.新人

 


《返朴归真》译 序

  

  英国文学界巨擎鲁益士(C.S.Lewis),一生写过不少的书,有学术著作,也有童话。一九****年冬谢世后,叁十年来,以他的生平和作品为题材的书,数目早已多过他自己的著作。

  九四年,以他的信仰生活和与达韦曼女士迟来且短暂的坚贞爱情故事为主题的传记电影〈幽谷之旅〉(Shadow lands)在全球上映,故事感人,本已畅销的鲁氏著作,开始供不应求。

  其中最受欢迎也影响知识界最巨的一本,就是现在译为中文出版的《返璞归真》,英文原著已印行数百万册,神学家、文学家、科学家读他,小学教师、家庭主妇也读他。

  毫无疑问,鲁氏是本世纪具领导地位的基督徒作家兼思想家。伦敦〈泰唔士报〉说他能“将神学写得既吸引又迷人,令读者陶醉其中。"

  本书是他二次大战期间,环绕同一主题所作的“广播专题讲话",由英国广播电台BBC播送。目的是将“各时代差不多所有的基督徒都坚守的信仰加以阐述,并为之辩解"。书中名句为人引用之多,殊少其匹。

  鲁益士一八九八年出生北爱尔兰,父为律师,母为牧师之女。他的全名为Clive Staples Lewis,但他四岁时自己拣了“杰克西”(Jacksie)做他的名字。从此家人和朋友都以此名称呼他。为了简单,都叫他做杰克(Jack)。

  童年时代,父母每年都带他去海滨度假。美食、美景和爱护他的父母成为他後来在书中所说的“童年的福气”。他将儿童时代所生活的美丽花园与景色写入作品中,象征爱情,神秘与不朽的生命。

  他家中到处是书,每间房都堆得满满的。他後来写道,“在大雨无休无止地落个不停的下午,我爱从书架上将书一本本的取下来,总可以找到一本我喜欢读的新书,就像在田野散步,总可以找到一片新叶一样。”他喜读的书多为」小说,传记与历史,有《小人国游记》,也有马克吐温的幽默小品,尤其喜欢英国着名幽默杂志《笨拙》周刊里头的动物漫画。他写童话,从这里得到灵感。

  八岁大,杰克的母亲因患癌接受手术,他跪下为母亲痊愈祷告。像他日后所说的,那时“既不是把上帝当救主,也非审判官,而是一位魔术师”,因为他相信凭信心的祈祷有效力。

  他的母亲复原得很快,但两个月後,癌病复发,不久逝世,正好是他父亲45岁生日那天。

  在这段时间内他当然不断祷告;他後来承认,这位魔术师不管事,“而我祷告时,既无爱心,也对上帝毫无敬畏之心。”

  但慈母的逝去使他觉得“人间一切快乐、宁静都迅速消失,我失去了安全感,像一个大洲沉入海里。”

  他十岁入校读书,见校长动不动就用藤条打学生,十分震惊;但在主日的两堂教会崇拜中找到安慰。他首次接触到核心基督信仰,开始真心诚意读圣经,向天父祈祷。另一方面,他阅读的范围也扩大了。除了圣经,也读H..威尔斯的科学小,柯南道弥写的《福尔摩斯侦探集》,以及夏嘉德写的《所罗门王宝藏》等。

  两年後,学校因校长神经失常而关闭,他才得到解脱,转入另一间小学。他说他的教育现在才真正开始。不过小杰克在这里接触到一些异教和迷信色彩浓厚的异端,并为之吸引因而放弃了自己的信仰。他後来把这叫做“天路客的後退”。

  这段时日,他醉心於阅读神话作品,并且开始写小诗。

  十五岁获奖学金,进马尔文公立学院攻读。学校规矩甚严,课程枯燥,但他的班主任却是位十分风趣的老师。“他是最早教我怎样朗诵诗,把感情投入的人。”他开始阅读罗马诗人味吉尔,贺莱士等人的诗作。进而读密尔顿和叶慈的作品。

  在这间学校读了一年,转往英格兰随名师柯伯特黎克习文学,上课仅两天,就将荷马的史诗读完。他十分敬重这位老师,也喜欢他的教学方法。

  以后叁年对他一生的影响极大。他说他老师的家简直是座书城,是个读书的乐园。他在这里开始习希腊与拉丁文,广泛阅读难数名著。他说,“我文学上的好奇心有多浓,便可以读到几多我要读的书,空间可说无限广阔。”

  1914126,他接受教会的坚信礼,首次用圣餐,他後来写道,“我完全不相信,我在吃在唱我自己的罪。我不能明白我做的事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我明白我是用隆重得不得了的庄严态度来说谎。”他承认是为了取悦父亲才正式进入教会。

  他现在真正接受的却是不可知主义,他认为“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是神话,都是人自己的发明。”但这也是他的才华开始为他的老师和朋友赏识的时期:他的老师柯伯特黎克说,“他是我已教过的学生中读古典名著最多的人,也是我所见过的翻译希腊剧作最聪明的学生。”柯氏力劝他的父亲送他去念大学。

  这间大学就是牛津。“这里的一切远超过我最大胆的梦。”他写信给父亲时说,“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地方。”这是191612月的事,他才19岁。他通过奖学金考试,《泰晤士报》刊出获奖者名单,他的名字赫然在那里。入读的学院是建於1249年的大学学院   Universuty College),是牛津大学最早的一个学院。诗人雪莱在这里读过书。

  他虽取得奖学金,仍须参加牛津的入学试,而“初级算术”是其中必考的一张试卷。他对算术可说一窍不通,又回到老师那里去恶性补习。

  这时,第一次大战打得如火如荼,英国实施征兵制度,年轻的鲁益士原籍爱尔兰,本可免役,但他愿作志愿兵。大学学院收了他入学。他通过学院的军官训练营登记入伍,后担任森语塞轻步兵第叁营的中尉,转战欧陆。欧战快结束前,为炸弹所伤,被送返伦敦入院治疗。是年12月解甲,次年一月重返牛津。

  两个月後,他的第一本诗集《在困绑中的灵》出版,给他写作生涯极大鼓舞。他在校成绩优异,屡获甲等荣誉奖。1925年春,入选牛津大学的麦大伦学院(Magdalen College)英国语文院士。是年十月,他搬进学院居住,成为他以后叁十年的家。

  在这里,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大半为无神论者。他在学术上的成就越大,离开基督信仰也越远。但在此关键时刻,他遇到两个人,一位是N.柯格希尔,牛津大学英国文学教授,有当时“最睿智也见闻最广之人”的称誉;他是个基督徒。另一位是J.R.R.托尔金,牛津大学安格鲁撒克逊讲座教授,也是基督徒。在二人的影响下,他开始经历1600年前圣奥古斯丁的历练:“我不爱甚麽,但我内心已有股力量要去爱;我内心深藏有需要,我恨自己不去需要…”

  鲁氏逐渐改变成了另一个人,或者说,他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我像一个雪人,现在开始融解,从我的背部融起,一点一滴地泻下,我不喜欢那感觉…”

  终至有一天,他承认上帝的确存在,要他完全投降,从黑暗中跳出来。1929年复活节,鲁氏“痛改前非,承认上帝是上帝。我跪下,我祷告,那晚,我很可能是全英国最丧气也最不情愿但却回头了的浪子。”

  他的哥哥华尼在他逝世後追忆这段日子时说,“杰克的回归基督得到新生命,不是一种突然的跃进,而是从长年心灵的疾病,缓慢地逐渐地籍着将息而康复。他这‘病’起源於童年,在僵硬的宗教规例和空洞的教会学校教育中染上。”鲁氏回转之後说,“我已从相信上帝进到绝对相信道成肉身的基督,接受了基督信仰。”他有了真正的觉醒。

  鲁益士成了二十世纪中叶说英语的世界中捍卫基督信仰最力也最受欢迎的人。1954年,获选为剑桥大学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期英国文学讲座教授,所写文学批评论文已成传世之作。他是一位甚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而他写的神学和具神学深度的文学作品早已脍炙人口。因而有“向怀疑者传福音的使徒”之称,获到全球教会的称赞。

  《返璞归真》是他的着作中影响最大的一部。他在原著的序言中介绍此书时说:“本书原为我的电台广播讲话,印刷成书时作了一点增补,但保持说话的语气,用了不少俗语和缩语(例如don’t,we’ye)。  这些当然不见於译文中,但译时努力保持原作者说话的口气(译者)。...

  “我的信仰立场很单纯,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信徒。我信主後,认为我最能帮助我的不信基督的朋友的事,就是向他们阐释这信仰,并为之辩解…“我无意参与神学上的争辩,那是神学家的事。我所致力的是为‘核心’的基督信仰辩明。那是信仰中最纯净的中心部份…是在我还未到这世界以前早就存在的那个真正基督信仰。

  那信仰,不管我喜不喜欢,早已在那里。只有一位上帝,耶稣基督是他的独生儿子,他的大爱呼吁我们回归,回转成为真正的照他形像造的人,成为他的子女。…“从此书出版後收到的难数书信与评论中,可以看见我至少已成功地将基督徒都能同意的基督信仰的中心写了出来。我盼望我们能合一团结…“本书所用‘基督徒’叁字,指的是接受基督信仰中共同教义的人…这个名字首先见於安提阿教会(徒1126),用以称呼使徒们和接受使徒教训的人。要是有人接受了基督信仰,生活却够不到标准,我们可以说他是个不好的基督徒,但不能说他不是基督徒。…“我只能说,这里讲的‘纯净’基督信仰好像一座屋子的大厅,大厅有若干通往房间的门。若因此书能带领一些人进入这大厅,我已心满意足了。但要见到温暖的火炉,有坐椅,有饭菜,必须进到房间才可以享受。大厅只是等候的地方,在这里可以找自己喜欢的房间。大厅不是住的地方,有的人也许得在大厅久留点,有的人一下就可以决定敲那个房间的门。我不知道为什麽会有这麽大的不同,但我知道上帝不愿人留在大厅里,除非地认为等候对他有益。

  “你一旦进到房间,就会发现大厅里的等候对你也有好处,若不等便得不到这益处。可是,你只能在那里等候,不可以在那里搭营。你应该不断祷告,得到光照。就是在大厅里,也得遵守整座屋子共守的规则。而且应该不断查问那扇门才是真门,不可以仅因为外面的油漆和装饰讨你欢喜便选定房间。换言之,你不应问:‘我喜欢这种崇拜形式麽?’而应该问:‘这些教义是真理吗?这里有没有真正的圣洁?我不愿敲门是不是由於内在的骄傲,或者个人的味口,或者个人不喜欢那个守门人?’”

  鲁氏在序言的末後说:“你进到自己的房间以後,对那些选了别的房间的人应心存宽厚,对那些仍留在大厅里的人也该如此。他们若选错了,做错了,应为他们祷告。他们若是你的仇敌,更应遵照主基督的教训为他们祈求。这是进了这座屋子後,大家应守的规则。”

  鲁氏写此书时,二次大战正酣,英伦叁岛在纳粹德国轰炸下,人们生命朝不保夕。一方面基督信仰成了一股力足帮助全民为自由而战决不屈服的伟大力量;另一方面,在知识界,打着科学招牌的进化论正方兴未艾,为纳粹利用宣布上帝已死的新哲学开始蔓延。鲁氏深受其害,在书中对二者都有极其深刻且富幽默的评论。

  书中有专章讨论叁位一体的上帝。还有一章专论“时间”答覆“基督既是神成为人,来到世间,那他怎能又照顾宇宙的运行”这个问题,甚富启迪。

  本书颇难译。我在非常忙碌的生活节奏中每个主日下午抽出半天宁静的时刻来做这件十分不够资格做的事。经过半年,终於完成全书的翻译工作。

  这篇序中的鲁氏生平,大半取材於B.希卜黎的《幽谷之旅》和鲁氏自己写的自传《意外的喜乐》。原序甚长,精华已摘译於此,可以省出读者一些时间去看书的正文。

  今天我们所处的时代急迫需要一位像鲁益士这样的思想家来为大家解惑,答覆我们在这个大时代中所面对的信仰问题。

  原书名为Mere Christianity,有“这是不折不扣的纯净基督信仰”之意。给中文版取名《返朴归真》,指出基督信仰去掉後世所加的装饰,回到圣经的教训,可说美好无比。因为这是唯一有一位复活的基督的宗教信仰,通过他,人可以恢复真正的人的地位,具有上帝的庄严形像和他永活的生命。

 

                一九九五年十月

写於大帽山畔的科技中心

  

 

 

 

 

 

 

 

1章 从是与非探求宇宙的意义

  

1.天理与人理

 

  吵嘴是常事,大家司空见偿。有时听到人家争吵,觉得很可笑;有时只是听了不舒服。不管怎样,从我们听到的内容,应该可以学到一点东西。我们争吵,说来说去都不外是下面一类的话:“要是人人都这样对你,你开心吗?”“这是我的座位,因为我先来。”“由他去吧,他又没有对你不住。”“你干吗先动粗?”“你先给我一小块饼乾,我便回你一小块饼乾。”“别推搪呀,你说过应算数呀!”我们天天说的都不外这些,不管你是知识份子还是文盲,是小孩子还是大人。

  这些话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说话的人所讨厌的不只是对方的行为,而是要对方注意到一些行为的标准。可是对方绝少会回答,“你这是那门标准?”他差不多一定会给自己辩护,说他一直以来没有做过违反这标准的事;要不然就会说出个理由,解释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认为在座位这件事上,他有十足的理由,先到的人有权坐下去。又或者他拿到那块饼乾的情形与别人完全不同;要不然就是情况起了变化,他没有守诺言的必要。

  这样看来,争吵的双方心里都有一条道理,一条公道的原则,一种正当的行为或道德的规则,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是他们都同意的。事实上,他们的确都同意,要不然,会像狗像猫一样打起架来。不过动物只有打架的份,不会像人一样争吵。争吵不外乎要指出对方的不是。要是你和他对“是”与“非”没有一致的看法,争吵是没有用的,就好像你和他对踢足球的规则没有认同,批评某个球员踢得不对有什么意思呢!

  这种是非之律通常叫做天道或天理。今天,一提到天便会想到自然的规律,想到地心引力,遗传法则,或者化学定律。不过,老一辈的思想家将是非之律叫做“天理”,指的其实是人性的常理。因为人的身体受有地心引力律的规,有机生物受生物学定律的规,叫做人的被造物也受着一种规。不过其间有很大的不同:物体不能选择遵不遵守地心引力律,但人可以选择,他可以遵守或不遵守这种人性的常理或称“人理”。

  让我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说明。一个人随时随刻都受到许多套不同法则的规,其中只有一套他可以凭己意来决定遵不遵守。人的身体作为一种物体时,必须受地心引力的规律,无法不遵守;要是把人悬在空中,他一定会跌下来,就像一块石头会跌落下来,毫无选择一样。人,作为一种有机物,得遵守多种多样的生物学法则,就像别的动物一样,没有不遵守的自由。

  可是专门为人性而有的常理,一种和动物、植物、无机生物并不共享共有的规,人,若是愿意,可以不遵守。这个规就叫做“人理”,因为大家认为凡是一个人,不用谁教他,天生应该知道。这当然不是说,天底下不会出现对这种人理毫无所知的怪人,就好像人中间会有色盲,会有对某种声音听不到的“声盲”一样。但若从整个人类来看,大家都认为人人心中对正当的行为都有一点信念在。我相信这是对的,要是不对,我们谈到战争,说来说去的一切都是浪费时间。比方说,我们讲敌人不对,要是纳粹在心底里对“是”的标准和我们不一样,不承认其存在,不认为应该遵守,我们说敌人不对岂非白费精力?要是他们脑海里根本没有我们所说的正义,我们虽然不会因此不和他作战下去,但我不能责备他们不对,就像不能责备他们头发的颜色一样。

  我知道,一定有人会说,人性的常理或正当的行为,因为文化不同、时代不同、道德的标准可以各异,因此说人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常理,这个观念是不正确的。

  这话其实不通。他们之间的道德规虽有不同,但决不会不同到完全各异。要是有谁不嫌麻烦,将古代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希腊和罗马人的道德教训作一比较,他会大吃一惊,原来彼此十分相同,和我们今天的道德教训也非常一样。我在《人的废除》一书中有个附录,举出了这方面的一些证据。

  这是题外话。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假若两种文化中的道德规 完全不同,会出现什麽情况。试设想有个国家,在这个国家里,逃避兵役的人反而受到称赞。又或有人欺骗、出卖好心人,反而觉得很有光荣感。也不妨设想有个国家,认为二加二等於五。我们待人,对哪些人应该慷慨,意见或不同一,有的只对家人慷慨,有的说对同乡、对人人都应该无私。可是,尽管有这些不同,大家都会同意,不应该自私自利,只顾自己。

  无论那种文化,总不至於高举自私。我们可以对一个人应该有几个妻子,一个还是四个’存有不同意见;但是大家总会同意,不可以人尽可妻,不可以你喜欢谁就可以娶她。

  不过,还有一件最了不起的事。这就是你如果遇到一个人,说他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是非原则;可是转眼间,这同一个人,自食其言,自毁对你许过的诺言。要是你也不履行对他的诺言,他不等你置辩,会抢着说“这不公道”。

  一个国家可以说条约不能拘束人,可是下一分钟,他们却推翻自己说的话,说他们要撕毁的那个条约不公道。要是有没有条约都是一样,要是世上没有是与非;换句话说,要是没有人理或天理这回事,那麽,条约公平或不公平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这样说,岂不露出马脚,证明无论你表面怎样说,骨子里等於说:你心里也像别人一样,承认人性有个常理。这样看来,我们不得不相信;世上的确有真正的是与非。

  我们有时候会犯错误,就像有的人做数学会出错一样。对或不对不能由他的意见或者味口来决定,就像你不能凭意见来定九九乘数表正确与否一样。

  要是我们对以上所说的都能同意,我要说下去。我要说的是:我们谁都不能真心遵守人性的常理;要是你说你能够,我向你道歉。你最好去看别的书,因为我要说下去的话与你没有关系。我现在说话的对象,是你之外的普通人。

  我要说下去的话,希望你别误解,我不是在讲道。上天知道,我决不看自己比他人强。我只是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事实。这个事实是:今年、这个月,更可能就是今天,我们自己没有做到我们希望别人能做到的事。我们可以找一万个理由替自己辩护。比方说,你对子女不公道的时候,你会说那时你太疲劳;你在金钱上犯的小错误——你几乎已经忘记了的那个污点——你会说是因为当时的确穷。你答应过某人做的事,到现在完全没有履行,你又会说,要是我当时知道今天会忙成这个样子,我根本不会许下那个诺言。至於我对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姐妹(或者兄弟)的那番举动,要是知道会那样教他们生气,我不会做的。我有什么了不起,说真的,找籍口当然改变不了这事实:我没有好好遵守这个人理,而当别人说我没有遵守时,我就会找一大堆藉口,一大串理由,来为自己辩护。这时的问题已不是我用的藉口好不好。我们找藉口只证明我们心底里的确相信(不管喜不喜欢)人性有一个应守的理。

  要是我们不相信有所谓正当举止和行为,那我们为什么急於找理由来为不正当的行为、举止辩解?事实上是,我们深深相信的确有“正当”这回事,以致感到有条律,有条理,在逼迫我,使我不能正视自己破坏了这条律的事实,因而想方设法来推卸责任。你当然已留意到,我们找理由、找藉口来辩解的,都是我们坏的举止或行为。本来是我们的脾气坏,却归咎於身体疲劳,心里有事或者肚子饿。若是脾气好,心情好,我们便把功劳往自己身上堆。

  这是我在这里要说明白的两点。第一,人之为人,不问你在地球上何处,都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就是人人都照某种常理来行动,不能没有他。第二,人之为人,事实上不能真照这常理来行动。他们都知道有这个人理,却又破坏他。

  这两点是我们用清明的头脑来思考自己和所居住的宇宙的基础。

 

2.不尽同意
  

如果这两点是思考自己和宇宙的基础,在我说下去前,我得逗留片刻,把这基础巩固一下。我收到有的读者来信,说许多人都不明日所谓人理、道德律或者正当行为律究竟是什么。
  比方说,有的人来信说,阁下叫做道德律的东西,是不是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合群的本能,这种本能是和我们别的本能一起发展出来的?我不否认人类也许有一种合群的本能,但却不是我说的道德律。
  我们都经过人受本能驱使的滋味,像母爱、性欲、食欲之类。你有一种强烈的需要或欲求,去做某件事。例如你有时会有一种愿望,想帮助人,这极可能是合群的本能所促起。不过心里觉得想帮助人,和不管你愿不愿意,都觉得应该帮助人,其间不同很大。比方说,你听到有个人遇到危险,发出求助的叫声;你很可能会产生两种反应,一是想去帮助他(起於合群的本能),一是想躲开这种危险(起因於自保的本能)。可是在这两种冲激之外,你里头还会出现第叁种东西,要你照着这股助人的劲去帮助那人,压抑住想逃开的那股劲。这股在两种本能之间作衡量,在二者之间决定何去何从的力量,当然不会是这两种本能自己。我们可以从弹钢琴的例子来了解其间的分别。
  弹琴有份琴谱,上面有一个个的音符,告诉你在什麽时候弹琴上的哪个键,不弹哪的键。你当然不能说那张琴谱就是琴上的键。道德律告诉我们弹什么调子,我们的本能是那些琴键。
  我们也可以从另一角度来看这件事,来说明这道德律不同於人的本能。遇到两种本能冲突时,而被造物的心里除了这两种本能,别无所有,那么,冲劲强的本能一定占优势。如果在这重要时刻,我们意识到有个道德律在,力量之强无以复加;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似乎会听到一种声音,要我们站在两种本能冲动较弱的一边。例如我们见到一个人掉在河里快淹死,你很可能为了自身安全,为了自保,不去救那人;但是道德律却告诉你要去救他。道德律总是要我们把天然的冲激朝对的方向加强。这也是说,我们总会觉得有义务去激起那合群的本能,唤醒我们的想像力,叫醒我们的同情心等等,让我们有足够的马力去做应该做的事。我们将一种本能加强,这行动当然不会出自本能自身。那告诉你你的合群本能睡着了,快去唤醒的声音,决不会是合群本能自己;就像琴谱上指示你应把钢琴上那个键盘加点力弹得大声点的符号,不会是琴键本身一样。
  我们还可以从第叁种角度来看。假使守道德律也是人的本能,我们应该可以指出我们里头的那一个冲激是的冲激,合乎正当行为之律;但是我们指不出。我们的冲激没有一种不受道德律的指挥,有时给压抑,有时给加强,我们不可以说我们里头的冲激有些是好的,例如母爱或爱国,其他的是坏的,例如性的冲动或打斗。我们只可以说,打斗或者性欲冲动应予限制的次数比限制母爱或爱国要多得多。不过,有时候,结了婚的男人为尽对妻子的义务,得提升一下性欲;当兵的人有时候也得提高他打斗的本能。可是,也会遇到一些情况,母亲对自己子女之爱,和一个人对自己国家之爱,得稍加压抑,否则会对他人的子女或国家不公道。严格说来,人的情的冲动无所谓好或不好。再引钢琴为例。一架钢琴不会有两套键盘,一套是的,一套是的。每个键盘都有他的时候,道德律并不是人的某一种本能或某一组本能,而是相等於指挥我们的本能来定调子的东西(这调子我们叫做善或合理举止)。
  让我告诉你,这一点很实际、也很重要。你可以把自己的情的冲激中的一种拿出来,然後不顾一切顺着这股冲激的方向发挥。这其实是危险得不得了的事。因为若把情的冲动当作无可置疑的绝对的事去做,任何一种冲动都能让你发疯,变成魔鬼。比方说,你也许认为博爱,也就是爱人类,应该很安全,没有问题吧。其实不然;要是一味博爱,忘了正义,你会毁约,不遵协议,在审判中提供假见证;到头来,你会变成一个凶残、好险的人。
  又有一些人来信说,阁下所说的道德律,会不会就是一种社会的定法,自教育中学来?我认为,这种想法来自一种误解。提这种问题的人通常都会不加思索地接受一种想法,这就是我们若从教师和父母那里学到点什么,这点什麽只不过是人想出来的。可是,这是不符事实的。我们在学校里都学过九九乘数表。一个在荒岛上孤独地长大的孩子,不会知道有这个表。但你决不能说,乘数表是人想出来的,是人为自己制造出来的;要是人类愿意,可以想出一套不同的乘数表。这怎么可能呢?我完全同意,我们从父母、教师、朋友和书本那里学会做人的规矩,就像我们学会旁的东西一样。但是我们学的东西里头,有些只是惯例,可以很不同。例如我们学会开车得靠左行驶,但是也可能有靠右行驶规定——而其他的规则,例如数学,所代表的就是客观的真实。问题是,我们所说的人理属於那一种。
  我们有两个理由,相信人理与数学属於同一类。第一,我已在第一章中说过,尽管道德的观念因时代或国家不同而有异,但这种不同实在不像大多数人想像的那麽大。你可以在这些所谓不同的观念中找到流贯在里头的相同的规则。可是惯例不同,像刚才说过的开汽车靠那一边行驶的规定,或者穿衣服的习俗,可以因时、地不同而相异很大。
  另一个理由是,你想到一个民族的道德观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差异时,你会不会认为这个民族的道德观比另一个的好些或坏些呢?假若道德观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会比原来的更好吗?要是没有变得更好,那当然是道德上没有进步。进步指的不只是变更,而且包括朝好的方向走。要是这一套道德观念不比另一套更真、更好,那么,接受文明的道德观,放弃野蛮的;接受基督教的道德观,放弃纳粹的,便成了毫无意义的事了。
  其实,我们都相信,有些道德观是好的,好过另一些道德观。我们也相信,那些致力改变他们那个时代的道德观的人,也是我们叫做改革者或先驱者的人,他们比别人更认识到道德的价值。好了,你承认一组道德观念可以好过另一组时,你事实上在用一个标准量度二者作比较,说其中一组比另一组更符合这个标准。不过,你拿来量的那个标准,当然和这两组道德观不是同一物。事实上,你是将二者和一个真正的追德标准作比较,承认世上的确有些人的观念会比另一些人的更接近这真正的
  换一句话来说:要是你的道德观念比别人更真,而纳粹的道德观念不够真,一定有一种东西,一种真正的道德观,让你可以看出这种来。你对纽约城的观感比我的更真实或不如我真实,是因为纽约为一实存体,在你我的思维之外存在。
  要是你对我说到纽约时,我们所说的只是我自己头脑中想像的一座城,那么你的或我的关於纽约的观感怎会有真实或不真实的问题呢?不会有。同样,要是这条正当行为律只是任一个国家予以同意的东西,我们怎能说甲国同意的比乙国的更正确,又怎能说这世界的道德会越来越高尚或越来越卑下呢?我的结论是:虽然人们对什么是正当行为的观念不同,令你怀疑是不是真有一种天然存在的道德律,可是经过我们详细探讨过这些所谓不同後,证明的确有天然的道德律的存在。
  但让我在结束前说多一句话。我遇到过对这种不同夸大其词的人,原因是他们把道德观上的歧异和对事实的信念上的歧异混为一谈。比方说,有人对我说,叁百年前,英国人处死女巫,这是不是就是你叫做人理或正当行为律的东西?
  可是我『今天不处死女巫,是因为我们不相信有这种东西存在。
  要是我们相信,要是我们真的相信有人将自己出卖给魔鬼,从魔鬼那里得到超自然的能力,又用这能力去杀人,逼得人发疯,又能呼风唤雨制造恶劣的气候害人,那我们一定会同意,这班通鬼的邪恶人物一定得处以极刑。可是道德原则还是一个,不同的只是事实。不信有女巫也许是我们知识上的一大进步。不相信有女巫存在,因而不去处死她们,在道德上并没有什麽进步。要是某人因为相信屋子里已经没有老鼠,停止装捕鼠机,你会不会说这个人很人道?
  

 

 

 

 

 

3.这律的确存在
  

现在回头讲一讲我在第一章结束时说的话,也就是人的两种奇怪的情况。一方面,我们梦寐以求,希望自己的行为能达到一种标准,我们把这叫做公平、正当、道德或者人理。一方面,我们实际并没有做到。你们也许会问,为什么我把这情况称之为奇怪,因为在你们看来,这是世间最自然不过的事。你甚至很可能会觉得,我对人要求有点过份。你也许会说,我所谓的人破坏了是非之律或人理,只不过说明世上无完人罢了。既然无完人,那我为什么要强求?如果我所要做的,只是将我们希望他人做自己却没有做到的事,为自己走出应负的那一份责任;那麽,你这种世上无完人论,可以是个好答覆。但是,这不是我要做的事。我现在关心的不是责任问题,而是要找出真相。从这个角度来看,说世上无完人,所以人达不到他应达到的目标,会有不好的後果。
  我们不妨拿实物来说明。比方你眼前有块石头或一棵树,他们生来就是那个样子,你没有理由说他们应该是另一个样子,说了也无用。你当然可以说,这块石头要是用来做假山,形状不合;或者这棵树不好,因为不够大,不能遮荫。你这样说,只不过指出这块石头或者这棵树,不巧对你自己不方便。
  你不是责备他们,除非是开玩笑的口吻。你心里明白,那种气候,那种土壤,这棵树只可以是那个样子。从我们的观点来说,一棵树的好与坏,都是遵循他的生长之理或律的结果。
  这样推理下去,我们可以知道,我们通常叫做自然之理或律的东西,例如天气、雨水等等对一棵树的作用,严格说来,并不真正是什麽律或理,只是说话的一种方式。比方你说,掉下来的石头总得遵守地心引力之律。你这样说,并不等於说,律的意思是一切的石头一定会是这样的吧?你决不会认为,一块石头抛出去後,他会突然记起,得遵守命令掉到地上;你只是认为,这块石头实际上是掉向地上。换句话说,你很难确定,有什麽东西在背後超然地左右这个事实,有什么律或理要他们一定发生,而这律或理和发生的事实不同。自然律应用到石头或者树本身,指的只是自然在实际上做的事。可是一转到人理或人性之律,一转到正当行为之律,情形便完全不同。这律当然不等同於人在实际上做的事,因为,像我已说过的,许多人根本不遵守这律,更没有一个人完全遵守。地心引力律告诉你,要是你抛出一块石头,石头会怎样做;可是人性之律却告诉你,人应该做什麽却没有去做。换句话说,你的对象一旦是人,有种超乎事实之外的东西出现。你除了事实(人的行为),还另外有一样东西(人应该怎样行为)。人之外的宇宙,只讲事实。电子和分子会照某种方式运动,产生某种结果,就是这样简单。可是人照某种方式运动时,却并不这麽简单,因为你明白,他们的行为会不照这方式来进行。
  这的确很特别,大家都想找出其理何在。比方说,你讲一个人不应该做他做出的那件事,我们其实只想说明,就像我们说一块石头的形状不对一样,他做出来的事对我不方便。这当然不是真的。一个人占住火车厢一角的座位,因为他比我早到那儿;另外一个人趁我背转身,移动行李时,偷偷占了那个座位。对我来说,二者都对我不方便。可是我只会责备第二个人,不会怪第一个人。我不会因为一个人不经意地占了我的便宜而大发脾气,也许会有一刻的不快,然後冷静下来;可是,要是谁蓄意占我的便宜,虽然他没有如愿以偿,我也会大发脾气。
  不过,前者虽然不经意却妨碍到我,後者虽蓄意却没有成功,没有妨碍到我。可见有些我们叫做坏的行为,有时并不会对我构成不方便,反而刚好相反。和敌国开战时,要是对方有个肯卖国的人,这个人对我方很有用处,我方尽管利用他,给他金钱,但在我们眼中,他只是个人渣。所以,你不能说,我们叫做正当的他人的行为,只是对我们有用的行为;而我们自己的正当行为,也很明显并不等於值得去做的行为。你有本领得到叁英镑,却要你满足於叁十先令;本来可以找人帮忙轻轻松松交的功课,却要老老实实自己做完交卷;本来可以向一个女孩子示爱,却将她弃而不顾;本来可以去到安全的地方,却要留在危险中;不想履行的承诺偏偏要实行;不想说实话让人家说我傻瓜,却偏偏要说,都属这一类。
  有人会说,正当的行为对某一个人在某一特别情况下来说,也许并不值得,但对整个人类来说,则是有价值的。正当的行为因此并不难理解。人类归根到底总是有理性的,他们明白,只有在一个人人公平对待彼此的社会里,才有真安全、真幸福,因为人能理智地认识到这点,所以才能努力做正当的事。对,安全和幸福只有在个入、团体和国家都能坦诚、公平、友善相处时,才能达到。这也是世上最重要的一个真理。但若用这来说明为什么我们在是非问题上会有那样的想法,则是文不对题的。要是我们问:我为什麽应该不自私自利?而你的答覆是,为了社会的利益。我要是接上问,要是对我本身没有好处,干吗要理对社会有没有利益?你然後不得不说,你别忘记,你应该不自私自利。你兜了一个大圈子,仍归回到原处。你说了一番大道理,但是兜不出去。
  要是有人问你,踢足球有什麽意思,若回答他说,踢足球是为了得分,没有谁会相信你,因为得分是球赛的目的,而不是玩足球的目的。你说来说去只能说踢足球就是为了踢足球。对,但说了又有何用。要是有人问你,行为正当有何目的,若回答他是为了造福社会,这种答案没有什么用处,因为造福社会,换言之,就是不自私(因为社会毕竟指他人),不自私已包含在正当行为中。你说来说去,不过在说正当行为就是正当行为。其实,你说出人应该不自私自利
  之後就停在那里,和说不说出一大堆解释的话,效果完全一样。
  这也正是我停下来的地方。人应该不自私,应该公平。不是因为人不自私,也不是因为他们喜欢不自私,而是他们应该如此。道德律或者人理,不像地心吸力之律,也不像有重量的物体怎样运动,不是人类行为的一个事实。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也不仅仅是头脑中的想像,因为我们想忘却他,他总在那里;而且我们一讲到人,一想到人,大部份到头来都是说了想了毫无作用。你不能光说一个人应该为了我们自己的方便怎样行为,便把话说清楚;因为我们叫做坏或不公平的行为,并不就是我们觉得对自己不方便的行为,很可能正好相反,是对我们有利的行为。
  因此,这个是非之律,或人理,或随你怎样称呼他的那个东西,一定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一的确在那儿,不是我们捏造出来的。但他不是普通说的那事实,不像我们实际的行为那样的一种事实。
  我们得开始承认:现实不只一种,在我们探讨的这件事上,在人的行为这种普遍的事实之外,还有一种东西在那里左右。
  他的确在那里,是真实的,是真正的律,不是谁想出来的,他左右着我们的行为。

 

 

4.在“人理”後面是什麽?

  让我们总结一下已经得到的结论。从石头、树木这一类的事物来看,我们叫做天理的东西不外是一种说法。我们说自然受有某些法则或律的支配,所指的只不过是自然行为的一种方式。所谓律可能并不真的存在,在我们观察到的事实之外或之上并没有什么在左右他。可是从人来说,事实却不是这样。
  人理或是非之理的确存在於人的行为之外和之上,这也就是说,在实存的事实之外,还有一种东西,是真正的律,不是人发明出来的,人心里也明白应该遵守这个律。
  现在,我要讨论一下,我们从这总结中对宇宙,也就是我们居住的世界,能得到点什么认识。人自从能够思想以来,一直想明白宇宙到底是什麽,是怎样出现的。粗略地说,有两种看法,一种叫做唯物主义的看法。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物质和空间乃自然而有,一直存在,谁也不知他们怎样来的。物质照某种固定方式活动,像我们这种会思想的人之类的造物,也是偶然发生。有种东西偶然击中太阳,从而制造出行星;又有一些构成生命的化学物,在极之偶然的机会中,刚好气候适宜,在这些行星中的一个里头出现,因而在这个地球上出现了一种有生命的物质。又经过很长的一系列的偶然,这些有生命的东西演变成像我们人这种东西。
  另一种是宗教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宇宙的後面有一存在,远超过我们所知道的一切东西,胜过人的意志。这就是说,这存在是有知觉的,有目标的,有喜爱的。根据这意见,宇宙一半为了我们不知道的目的,一半为了要造成像这存在一样的被造物,像他一样有意志,因而出现。请别以为这两种看法,一种早就为我们持有,一种是逐渐形成的。事实上,凡是有会思想的人存在的地方,就有这两种看法出现。同时请注意,我们不能像通常说的,用科学来找出那种看法对。科学靠实验,靠观察事物的行为,每一则科学陈述,不问看来如何复杂,到头来只不过想指出:<